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減輕貸款職工還款壓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再次優化住房公積金委托逐月提取還貸相關辦理條件,將參與逐月還貸職工繳存賬戶留存金額從原來的6個月繳存額度下調為2個月繳存額度,進一步提高職工賬戶資金使用效率。
修改后的辦理條件明確,申請人在申請辦理逐月提取還貸業務時,其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里應留足2個月(含2個月)以上的繳存額度。在逐月提取還貸期間,申請人每間隔12個月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償還部分或全部公積金/貼息貸款,但繳存賬戶里應留足2個月(含2個月)以上的繳存額度。
“此次業務升級進一步加大了政策惠民利民力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一方面,對于首次申請逐月提取還貸業務的職工來說,準入門檻更低了,可更快發揮該項業務為職工減輕月供壓力的作用;另一方面,對于辦理“沖還貸+還本”業務的職工而言,可以提取更多資金用于沖還貸款本金,進一步降低今后的每月還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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