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13時10分許,福州市閩侯縣甘蔗消防中隊接到報警稱:鴻尾埕頭村316國道附近一輛小轎車發(fā)生翻車事故,有兩人被困車內,情況危急。接到報警后,中隊迅速出動一部搶險車和6名官兵趕往現(xiàn)場場處置。
中隊到場后發(fā)現(xiàn),車輛側翻在馬路護欄旁,車前擋風玻璃已經(jīng)破損、車門嚴重變形,車內有2名被困人員,其中駕駛員受傷比較嚴重并且腳被卡在方向盤下方,后座一名少女手臂多處擦傷和腿部骨折。根據(jù)車輛的初步勘察及被困人員的傷情情況,救援人員利用液壓救援頂桿撐開駕駛室,擴大救援空間,優(yōu)先解救駕駛員。正當官兵準備著手先去救駕駛員時,這位駕駛員卻搖搖手說:“我沒事,先救我女兒,先救我女兒”,制止了官兵的救援行動。
人命關天,指揮員考慮到事故的現(xiàn)場情形和輕重緩急選擇了先救出這位父親,再去救他的女兒,經(jīng)過10分鐘左右的營救這位父親被成功救出。在接下來救少女的過程中,由于少女忍受不了疼痛不肯主動配合救援,導致官兵無法營救,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情況也越來越危急,如不盡快救出被困人員,其傷情極有可能惡化。最后在到場官兵及其家人的鼓勵下,女子終于點頭表示會忍住疼痛配合營救,經(jīng)過15分鐘的救援女子終于成功脫險。
在120救護車的遲遲未到情況下,指揮員指揮官兵為受傷較重的駕駛員做簡單的包扎止血等醫(yī)療急救,直到120到達后將傷者交接醫(yī)護人員。
目前,事故原因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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